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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无证=无安全 无证驾驶违法曝光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来源: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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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青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分析研判,科学安排警力,依托执勤执法站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有效震慑、警示违法交通参与者,现将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8月6日,雷某无证驾车沿锦绣大道行驶至西龙镇锦绣街121号外路段时,与同车道前方帅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雷某驾驶的汽车碰撞侧翻失控后,又撞向路侧停放的电动车和汽车,造成帅某受伤、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雷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与前车保持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伤人事故、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1日、合计罚款3100元的处罚。

9月14日,颜某无证驾车行驶至青关路虎渡溪航电工程部外路口时,与前方左转弯吕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吕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依法对颜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发生伤人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1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青神公安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方可上路行驶,在通过路口、弯道等路段时要仔细观察,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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