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
关于《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我局草拟了《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公安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青神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28-37117122;
联系人:艾颖智 联系电话:18990363003;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北段99号;
邮编:620460。
青神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6日
上一条:青神县公安局关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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