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神中心城区禁止货运、工程车辆和黄标车通行的通告

  
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作者:张岐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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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公安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青竹街道办事处

关于青神中心城区禁止货运、工程车辆和

黄标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青神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效率,降尘、降噪,净化城市环境,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经县公安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青竹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2021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货运和工程车辆限时入城的通告》进行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原则

青神中心城区对货运车辆、工程车辆、黄标车禁止和限制通行的基本原则是分类管理、分级配送,放宽限制、便利通行,放管并重、规范高效。

二、禁止、限制通行的区域

竹艺街—竹艺大道—机械大道—兴业路—岷江构成的封闭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不含竹艺街、竹艺大道、机械大道、兴业路(机械大道至杨坡儿街路段)、杨坡儿街(兴业路至青衣大道路段)、蚕丛大桥。

三、禁止通行车辆及时段

(一)货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

(二)工程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专项作业车。

(三)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上述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限制通行车辆及时段

(一)城市配送货车(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允许在每日22:00至次日6:30进入中心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配送货物(以上时段不需办理入城证)。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货车)允许在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以外的时段进入中心城区禁止通行区域(以上时段不需办理入城证)。

五、入城证办理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禁行车辆和在限行时段内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限行车辆按以下规定办理《入城证》。

(一)货运车辆应当提前到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入城证》,并按规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二)低速汽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黄标车的入城申请不予受理。

六、绕行线路提示

凡过境货运、工程车辆和黄标车须按如下线路绕行(双向通行)。

(一)夹江方向至蚕丛大桥:夹江方向一竹艺大道—机械大道—兴业路(机械大道至杨坡儿路段)—杨坡儿街(兴业路至青衣大道路段)一蚕丛大桥一分别至眉山、仁寿、井研方向。

(二)夹江方向至眉山方向:夹江方向一竹艺大道—机械大道—眉山方向。

(三)夹江方向至乐山方向:夹江方向一竹艺大道一竹艺街—乐山方向。

(四)乐山方向至蚕丛大桥:乐山方向一竹艺街一竹艺大道一机械大道—兴业路(机械大道至杨坡儿街路段)—杨坡儿街(兴业路至青衣大道路段)一蚕丛大桥一分别至眉山、仁寿、井研方向。

(五)乐山方向至眉山方向:乐山方向一竹艺街一竹艺大道一机械大道分别至眉山、夹江方向。

七、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青神县中心城区货运、工程车辆禁止和限制通行的通告》作废,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青神县公安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青竹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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