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因县局妇委会、团总支届期已满,经妇委会、团总支召开会议,予以改选,并报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妇委会主任由杨琳同志担任,委员由潘砚同志、刘川同志、余乐乐同志组成;
团总支书记由姜靓同志担任。
特此通知。
青神县公安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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