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股室、中心(处):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青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青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对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司法所、股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潘 雯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刘文霞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汤 莉 办公室主任
徐 媛 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股长
李秋彤 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余林娇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股长
周子婷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汤莉同志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上一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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