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根据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2015年10月,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39号),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2016年12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要求各地要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先行试点,探索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配送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此,我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实际情况,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总分馆制建设的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上下联通、结构合理、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来说,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要以全民艺术普及为重点,通过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全民阅读为目标,通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
三、总分馆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将国家《指导意见》中的6条措施,细化为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推进;分级分类建设,明确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参与三方面9条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推进。提出了“科学统筹规划、完善服务体系、延伸分馆链条”3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加强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市(州)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创新提出“鼓励县级馆在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建设分馆和服务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服务点”,拟通过延伸分馆链条,提升资源整合力度和公共文化资源覆盖范围。
二是分级分类建设,明确运行机制。提出了“建设县级总馆、完善乡镇(街道)分馆、培育服务点、探索总分馆运行机制”等4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县级总分馆的具体建设和运行路径。该部分提出了县级总馆的职能;从规范形象标识、明确机构人员、承担分馆职能三方面明确了分馆的建设办法;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运行机制。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参与。提出了“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2条具体措施,要求总馆和分馆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广播电视在农村的覆盖优势,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和全省各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打造县域内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利用“文化直通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等设施和手段,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四、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步骤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分批试点推进、逐步推广建设、总结完善提升三阶段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分三批进行试点,试点期限1年,三批共完成21个试点县(市、区),确保每个市(州)1个试点县(市、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要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创建工作范围,积极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市(州)级试点建设。制定了任务书、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便于基层实施。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五、总分馆制建设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分馆制的责任机制。要求各地要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省市级文化馆、图书馆要各司其职,加强标准化设计、专业化指导、科学化管理和效能化运行。
为保障总分馆制的有效运行,各地要对本地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设施网络。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将对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并给予取得积极成果的县(市、区)一定支持。同时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总分馆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对本级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