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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内容及解读

  
日期:2018年05月11日  来源:四川公安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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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其中有六项适用我省,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正式施行。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四川共签发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注545万余人次,其中护照166万余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319万余人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59万余人次, 全省共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2万余人次,四川常住外国人达到2.1万余人。

下一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围绕支持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便利群众出入境等关键领域深化改革,更好地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六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内容及解读

第一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措施解读:根据四川实际情况,我省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居民可向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业务除外),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第二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措施解读:符合自助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持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自助办证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新措施扩大了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的受惠人群。

第三项: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措施解读: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业务除外)。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第四项: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措施解读:申请人持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自助设备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第五项: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

措施解读: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制证照片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照片。

第六项: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措施解读: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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