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我县于2016年开始启动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工作,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全县污染源实施随机抽查。
2019年10-12月,我局完成四川省移动执法“双随机”系统,执法检查任务35件,其中省厅直接派发的双随机抽查污染源企业13件,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案件调查处置4件,自行派发随机抽查企业18件。经现场执法检查发现6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已对4家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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