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编制青神县2018年度土地储备工作计划。
一、土地储备规模
(一)储备土地范围。
青神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需储备的土地。
(二)计划储备及供应土地规模。
2018年,全县计划供应土地2987亩,储备土地3758.2亩(详见附件1)。其中:
1.存量土地储备4宗约136.2亩。
2.新增土地储备11宗约3622亩。
3.道路、桥梁、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根据项目报件批次、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出让等具体情况实施储备。
土地实际储备的范围及规模可根据城市规划的调整、项目用地的增减等因素作适当的调整。
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规模
(一)开发整理规模。
按照2018年土地运营工作计划,拟对2018年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约3758.2亩土地实施开发整理,使之达到“熟地”供应条件,并纳入本年度出让计划。
涉及储备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征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实施征收。
(二)“熟地”开发整理标准。
结合实际,我县“熟地”标准界定为“六通一平,砌筑围墙”。“六通”即路通、电通、水通、气通、排污通、通讯通;“一平”即地面平整,无任何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地块周边围墙砌筑完成。
(三)资金规模。
2018年度我县计划储备土地约3758.2亩,大约需求拆迁补偿安置资金240452.5136万元。
三、储备土地管理
(一)年度供应规模。
按照2018年度土地供应工作计划,根据项目建设和市场需求实施供应。
(二)储备土地临时管理措施。
1.对已实施前期开发整理的储备土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
2.对储备土地实施动态巡查,发现有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查处,防止非法使用储备土地的行为发生。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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