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青神县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青竹街道游滩社区(原高墩村2组,原游滩村5组),新光村(原6组、7组),柳溪村(原1组、9组),蚕丛社区(原王坝社区1组、2组、3组、5组),盐关社区(原6组、7组),面积合计16.795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
二、征收土地目的
市政公用。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一)
2.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二)
3.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三)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一)
附件2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二)
附件3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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