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复兴水库扩建工程(青神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白果乡罗湾村1、2、4、5、6、7、8、9组和村集体;高台镇玉蟾寺村1、2、3、4、5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合计112.4836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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