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租公告
我中心受青神县教育体育局、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青神县妇幼保健院、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青神县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青神县人民医院、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现对青神中学校内门市等14宗国有资产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租赁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一)标的名称及位置
序号 |
位置 |
产权 |
结构 |
面积 |
租赁年限(年) |
年租金 (起始价) 单位:年/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标的1 |
青神中学校内 |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
砖混 |
60m2 |
3 |
165463.00 |
82000.00 |
标的2 |
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内 |
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 |
砖混 |
80m2 |
3 |
53818.00 |
25000.00 |
标的3 |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原食堂(锦绣街二巷88号) |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
砖混 |
245m2 |
3 |
17640.00 |
8800.00 |
标的4 |
实验中学小卖部(校内) |
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 |
砖混 |
60m2 |
3 |
86767.00 |
43384.00 |
标的5 |
南城镇花桥村6组农场土地 |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
6090m2 |
3 |
4263.00 |
2500.00 |
|
标的6 |
青神县南城镇花桥村7组鱼池 |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
9280m2 |
3 |
6496.00 |
3500.00 |
|
标的7 |
美食街5间门市 |
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砖混 |
200m2 |
3 |
54864.00 |
27432.00 |
标的8 |
西街2号 |
青神县人民医院 |
砖混 |
1058.05m2 |
18个月 |
876066.00元/18个月 |
440000.00 |
标的9 |
大西街8号6幢202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48.1m2 |
1 |
2257.00 |
1129.00 |
|
标的10 |
大西街8号6幢205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34.02m2 |
1 |
1596.00 |
798.00 |
|
标的11 |
大西街8号6幢305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34.02m2 |
1 |
1608.00 |
804.00 |
|
标的12 |
大西街8号6幢406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45.94m2 |
1 |
2172.00 |
1086.00 |
|
标的13 |
大西街8号6幢407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48.1m2 |
1 |
2274.00 |
1137.00 |
|
标的14 |
大西街8号6幢408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 |
41.56m2 |
1 |
1965.00 |
983.00 |
(二)拍卖方式:公开竞租拍卖
(三)相关要求
1.对标的物的要求
标的1:1.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需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副食品、饮料、日用品、小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等学校同意开展的其他项目;2.承租人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经营,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价格应等同或低于学校周边其他便利店;3.承租方须负责小卖部门口空地清洁卫生;4.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向学校上交安全保证金五万元。
标的2:1.承租人需向学校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5000元,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金不退;2.不得卖烟、酒、烟花爆竹、瓜子、花生、炸洋芋、危险品,不得在小卖部动火,烧气;不得自己加工食物卖给师生;3.经营时间为每天17:30—21:30,其余时间不得开门经营;4.承租方要按相关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服从校方的管理,如有违规经营的行为,学校可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标的3:因原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原承租人购买(设备清单详询业主)。在此次公开招租中除原承租人以外的竞租人取得竞拍成功后需支付原承租人丁兴(居民身份证号码:51382619******2411)约2.7万元的厨房用具及设施费用。(计算方法为:以三年为标准,实际费用除以36个月再乘以未使用的月份)
标的4:1.承包人需负责小卖部门前坝子的卫生打扫;2.小卖部营业时间:下午13:00—13:45,晚上21:00—21:40。
标的8:用于金融业。
3.经营期限的要求
标的9—标的14的经营期限为1年;标的8的经营期限为18个月;其余标的的经营期限为3年。
(四)注意事项
1.原承租人享有其承租房屋同等价格下的优先承租权。
2.每宗国有资产按年租金10%的标准收取押金。承租人在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协议后,按时把押金和租金一并缴入财政专户;待租赁期满后,由出租人检查租赁的国有资产无遗留问题或安全隐患后,县金融国资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利息)退还承租人。
若租赁资产为县属国有公司资产,则将押金存入公司账户,待租赁期满后,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利息)退还承租人。
3.以上标的租期为2年或3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涨5%。另外,标的成交价为第一年租金。
4.承租人须当场按标的成交价(即1年或2年或3年租金的总和)的3%另行支付拍卖佣金。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本次竞租拍卖会的详细资料见《租赁文件》
四、本次竞租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公开拍卖,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五、报名及竞租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租赁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8月18日9时至2018年8月26日17时。
2.获取方式
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站)进入“产权交易”,点击公告下方的“网上报名”按钮,按网上提示填写公司(个人)资料并下载竞租文件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六、竞租保证金的交纳
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公司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均可)交纳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竞租保证金交纳成功。
缴纳竞租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8月26日17时。(以网上银行到达竞租保证金账户为准)
竞租保证金交纳操作咨询电话:028-38863707。
七、竞租资格确认
请竞租申请人于2018年8月27日9时至9时30分达到竞租拍卖会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交易大厅(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3号楼4楼)】,并递交纸质报名材料。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我中心将确认其竞租资格,并发放应价号牌。
竞租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竞租拍卖会现场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
八、竞租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租拍卖会时间:2018年8月27日10时;
竞租拍卖会地点:同竞租资格确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标的相关详情请咨询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谭先生18090085972
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曾先生13568319036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黎女士15309033778
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何先生15183333306
青神县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邹先生18909030899
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李女士15328787810
青神县人民医院:张先生13548220801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办公室:王先生13696078696
委托拍卖机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地址:青神县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3号楼4楼
邮编:62046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3707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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