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青神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来源: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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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保护、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规定,决定开展青神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

(一)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二)传统音乐包括民歌、器乐、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等。

(三)传统舞蹈包括民间舞蹈、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四)传统戏剧包括戏曲剧种,戏曲上演剧目,戏曲乐器、服饰、道具制作等。

(五)曲艺包括说书、说唱等。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包括民间游戏、武术、杂耍(艺)竞技等。

(七)传统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八)传统技艺包括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九)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医事民俗、医药文献等。

(十)民俗包括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百年及百年以上历史传承。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县域鲜明特色,有较大影响力。

(六)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能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联系地址: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岳华刚1996073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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