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神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增收措施,努力适应经济新常态,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眉山市第三位。
一、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本现状
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9元,增速9.2%。
从收入来源看,前三季度四大项收入同比三增一减。其中工资性收入不断增长,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继续增强。
2018年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绝对值(元) |
增长(%) |
占比(%) |
增长贡献率(%) |
拉动增长点(%)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2262 |
9.2 |
100 |
100 |
9.16 |
工资性收入 |
6258 |
9.6 |
51.04 |
53.16 |
4.87 |
经营净收入 |
4377 |
6.8 |
35.70 |
27.12 |
2.48 |
财产净收入 |
259 |
-11.9 |
2.11 |
-3.39 |
-0.31 |
转移净收入 |
1368 |
21.0 |
11.16 |
23.11 |
2.12 |
二、带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点
(一)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升
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258元,同比增加547.02元,增长9.6%,拉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7个百分点,贡献率最大。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全县实施重点项目32个,预计完成总投资35亿元。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900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等劳动力就业,工资较去年增加10元/天,增长12.5%。
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良好,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5亿元,同比增长26.5%;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8个,完成投资16.5亿元,占全年22亿元目标任务的75%;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务工人数约9020人。
全县农村劳动力输出与转移69435人,劳务收入9.11亿元,同比增长3.3%。
(二)经营性净收入稳中有升
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377元,同比增加279.09元,增长6.8%,
1.借力筹办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契机,全县竹编产业加快发展,今年3季度截至目前全县木材产量22668立方米,同比上涨20%,木材价格550元/吨,同比上涨25%;竹材产量58900吨,同比上涨12%,竹材价格550元/吨,同比上涨10%。3季度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2097元,比去年同期上涨12 %。
2.前三季度全县生猪存栏155263头,出栏195593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882头,增长3.1%;三季度,生猪价格止滑回升,农民畜牧业收入增长。
3.全县农民整体情况来看,经营净收入仍然存在诸多增长点:
一是杂柑获得丰产,价格喜人。以晚熟椪柑、“沃柑” “马克斗”“春见”等为代表的青神晚熟柑桔进入丰产期,同比增加3500吨。从价格分析,晚熟椪柑今年形势较好,每公斤增加1-2元,均价6-8元/公斤;“沃柑”行情良好,均价15元/公斤以上;“马克斗”价格稳定,保持在6-10元/公斤左右;“春见”“不知火”价格略有下降,但产量占比不大。
二是特色产业成为快速增收力量。全县特色产业(椪柑和竹编)电商运营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120多个,实现了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的全覆盖。全县新增网店60多个,新增电商从业人员120人,开展电商人才培训810人次,其中贫困人口80人,全县实现网络零售额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2%,电商产业带动农民增收858万元
三是借力竹博会契机带动乡村旅游经济。借力竹博会契机,汉阳湖.忆村、汉阳古镇、黑龙红枫、甘家沟乡村美景、青城镇玫瑰生态园等乡村休闲游赚足人气,带动乡村客栈、乡村民宿、农家乐的大客流量,推动乡村旅游持续火爆。
(三)财产净收入有所下降
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59元,同比下降34.9元,增长-11.9%。
1.前三季度受今年雨水情况影响,出现大量农村承包土地农产品,产量低、销路不好等情况,造成土地流转减少,农民财产净收入下降。
2.今年青神顺利举办竹编展览会,以及斑布园区等30个重点项目的扩建,农民土地被占用,随着转移净收入大幅上升,而农民土地面积减少,土地流转带来的财产净收入减少。
(四)转移净收入大幅上升
前三季度,青神县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368元,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我县农户生产补贴总额为1684.5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涉农项目资金到位资金652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4万元,增长32.48%;惠农补贴资金1758.25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县本级财政“三农”投入资金742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5.18万元,增长25.59%。斑布健康竹产业园完成农户拆迁140户,农户已增加拆迁收入500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对23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补差,实现18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脱贫,为225名贫困残疾人按照每月72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7.21万元。积极推行金融扶贫,县财政注入风险金300万元,为234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80.2万元,解决产业发展资金难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9户200人,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32户111人,已搬迁入住27户84人。
三、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
(一)由于今年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大量农村承包土地,农产品产量减少,出现承包商亏本等情况,土地流转减少,农民财产净收入下降。
(二)伴随着青神成功举办竹编展览会,带动乡村客栈、乡村民宿,以及竹编产业园区的扩建等,全县农民土地被占用,土地流转大幅度下降;随着转移净收入的上升,农民财产净收入减少。
四、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
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首先应坚持以民办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在积极引导、规范的同时,重点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快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为农民增收提供智力保障
要促进我国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必须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速农村人力资本积累。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提高未来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对广大农民进行包括现代农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市场营销、法律知识在内的各种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其生产经营和就业能力。
(三)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提供体制保障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强化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面向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强制性的农民养老保险金制度,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四)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大力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各级政府要为农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通过提供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技术指导和市场营销服务,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增强其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地方工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形成小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走“产业立镇”的路子。
(五)提升记账技巧,合理准确记账
辅调员、县级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督促记账户规范记账。对于波动较大的收入支出项目,及时指导记账户每季度进行分摊记账,提高数据合理性,确保数据能真实反映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上一条:青神县2018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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