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青神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68次常务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琳主持。
会议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依法执行《条例》,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推动政府投资效益不断提高。
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问题,切实提高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把握环保督察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并做好迎接新一轮环保督察的准备。
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加强对上衔接,督促指导全县相关部门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办提请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县民生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保障民生项目的落地落实;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晓相关民生政策;要加强监管,保障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
会议审议了县应急局提请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在当前主汛期间,全县各部门及乡镇要围绕防汛和防范地质灾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预警措施等工作。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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