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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日期:2010年03月31日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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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县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创业富民十项民生工程。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共106个小项,其中省定项目75个小项,市定项目18个小项,县定项目13个小项。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创新方式,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协调组、资金平衡组、督导检查组、信息联络组、宣传报道组、监察审计组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相关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将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县级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加强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保障,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县、乡两级财政性资金投入,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个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今年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公示制、实名制、档案制”三项基本制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并建成放心工程。

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工作继续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目标进行考核奖励。

附:1.青神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2.2010 年青神县十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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