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我镇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往年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今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实现全域、全年、全面禁烧,确保全镇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无因焚烧垃圾、杂草、秸秆等生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和群众集体投诉上访事件,不出现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或者媒体负面报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筑牢村组防线,实现全年全域全面禁烧。以政府为主,村、组联动,构建群防群治禁烧机制,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生物质禁烧第一责任人。实行挂村组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代表包户包田块的网格管控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镇村干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在重点时段,各网格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加强综合利用,建立多元利用模式。生物质综合利用,坚持“分户利用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的原则,倡导群众就近就地堆沤腐熟还田、机械粉碎还田、稻草覆盖还田、果树基料、土壤改良等多种方式自行消化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综合执法。镇上成立宣传巡查处置组,全力配合县综合执法组加大对生物质焚烧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现场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生物质的村民,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教育。各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对露天焚烧行为采用政策的、经济的手段进行处理;全镇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对党员家庭户焚烧的给予党纪处理,如村组干部工作不力造成失控的由镇纪委按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村域内露天焚烧废弃物的企业,将报请县环保局按大气污染防治法顶格处罚;对屡教不改和造成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由县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和村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二是镇村组分别成立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处置组,不定期开展巡查处置,积极探索综合利用方法。三是成立由纪委牵头的督查考核组,在重点时期每天开展一次督查通报,并将督查通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在4月18日和8月20日前由各挂村组牵头,村两委负责召开各村民小组户长会宣传生物质禁烧工作。二是发放倡议书、播放、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等形式,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生物质露天焚烧的危害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自觉做好生物质禁烧工作,互相监督露天焚烧行为。
(三)落实经费,逗硬奖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年实现垃圾、杂草、秸秆等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的村,按南城镇2018年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四)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问责。镇村巡查处置组在重点时期“5+2”“白+黑”、全天候加密开展巡查处置。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通报。夏、秋季秸秆禁烧期间,被督查巡查发现一处火点(黑斑)扣推进经费1000元(平时扣200元);被县级以上负面曝光通报或镇督查巡查中在一个村发现五处以上火点(黑斑)的,对挂村组和村组干部实行问责。
附件:1.南城镇2018年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
小组和巡查处置组、督查考核组成员名单
2.南城镇2018年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包村干
部名单
3.南城镇2018年度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考核办法
南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南城镇2018年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和巡查处置组、督查考核组成员名 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鑫 镇 长
常务副组长:黄义容 副镇长
副 组 长:潘 莉 人大主席
胡光勋 党委副书记
何丽虹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陈进波 副镇长
徐 强 副镇长
成 员:王晓华 环保办主任
汪 波 派出所所长
余竹青 考核办主任
夏月新 财政所所长
刘 实 党政办主任
兰云良 红桥社区支部书记
赵小建 兰沟村支部书记
涂晋明 百花村支部书记
余邦洪 花桥村支部书记
帅一明 沙河村支部书记
李云华 大兴村村主任
杨 虎 白塔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王晓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巡查处置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鑫
副组长:黄义容
成 员:王晓华 万永红 林雄超 汪 波
张仕林 邓学勤 夏月新
工作职责:在重点禁烧期间,不分节假日、上下班时间对全镇区域进行宣传、巡查、处置等工作。
三、督查考核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丽虹
成 员:余竹青 刘 实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村火点进行登记并通知督促村及时处置;每日晚上10点与镇环保办汇总情况,于次日早上9时前以农信通方式通报。
附件2
南城镇2018年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包村干部名单
人员 村别 |
挂村领导 |
挂村组长 |
挂村人员 |
红桥社区 |
潘 莉 |
余竹青 |
夏月新、王顾蓉 |
兰沟村 |
黄义容 |
刘 实 |
张喻熙、林雄超、童秋霞 |
百花村 |
徐 强 |
邵燕霞 |
伍铭颜、周 刚 |
花桥村 |
何丽虹 |
万永红 |
张仕林、江梦 |
沙河村 |
徐 强 |
余林娇 |
王晓华 |
大兴村 |
胡光勋 |
代 波 |
帅群英、韩学军、陈力铭 |
白塔村 |
陈进波 |
闵江达 |
林中箭、邓学勤 |
1.挂村领导为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挂村组长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督促所挂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挂村干部分别包组到田块,所挂村严禁出现焚烧垃圾、杂草、秸秆等生物质和乱堆乱倒现象发生。
附件3
南城镇2018年度生物质禁烧与综合
利用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值:100分。
二、分值组成
(一)行政措施落实情况(20分)。
1.领导机构及人员、经费、交通工具、责任目标不落实扣4分。
2.村、组没有签订禁烧责任书的扣6分。
3.村没有制定具体禁烧措施的扣10分。
(二)宣传发动落实情况(15分)。
1.宣传工作没有整体安排或没有实施扣5分。
2.没有广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扣5分。
3.没有分组召开户长会、组未交通告回执单的扣5分。
(三)禁烧任务完成情况(40分)。
春、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发现着火、冒烟、黑斑一处(堆)扣2分,并扣推进经费1000元(平时扣200元),多处(堆)着火累计计算,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四)综合利用任务情况(15分)
各村要采取就近就地堆沤腐熟还田、机械粉碎还田、稻草覆盖还田、果树基料、土壤改良等多种方式自行消化秸秆并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确保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五)新闻曝光情况(10分)。
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县领导批评,被县以上负面通报一次,扣10分。
三、评比办法
生物质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目标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以百分制进行考核,上、下半年分别折合目标考核分值2分,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下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下一条:关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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