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改善社区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全覆盖和零距离,按照青委办﹝2012﹞71号、青民政﹝2015﹞61号文件精神要求,启动社工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青城镇本次共招聘社工人员10人(游滩社区、五更桥社区、王坝社区、盐关社区、城东社区各2人),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差额选聘。
二、聘用年限
有效期1年(2015年10月—2016年10月)。
三、招聘社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基层群众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2.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在青神县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岁—45岁(1997年6月以前出生—1970年6月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含中专)文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8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城镇拟招聘社工所在社区(青城镇游滩社区、五更桥社区、王坝社区、盐关社区、城东社区)。
游滩社区书记陈志全联系电话:13698379586
五更桥社区书记吴志清联系电话:13890384588
王坝社区书记林文海联系电话:13778838823
盐关社区书记王赛虎联系电话:13696074998
城东社区书记程长春联系电话:1537833737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遗失请到学校开具证明盖鲜章)、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业主委员会证明加盖居委会公章),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青城镇公开招聘社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青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统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示
最终确认的社工人员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是原则性问题的将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说明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与青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聘用社工人员相关待遇
待签订合同后,工资12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按比例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委及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报考免收报名费和培训考试费,本公告由青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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