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汉阳镇 >> 信息公开 >> 正文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眉府发[2019]8号

  
日期:2019年03月15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点击:[]
分享: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应急救援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市、县(区)党委常委会成员、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履职台账,落实履职报告。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项目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人、财、物和政策环境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00%签订责任书。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各县(区)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出台本地区具体规定或实施方案。完成对彭山区、洪雅县的安全生产巡查。

(二)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完成组建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确保2019年需完成的11项改革发展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三)纵深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强化源头监管。坚持规划、规模、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点、危险源,从设计上消除系统隐患,从根本上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排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按照“一企一册”标准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

强化岗位一线风险管控。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对存在1级、2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确保每一名一线管理者、操作者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督促企业利用四川省隐患信息系统,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严格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本地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

加强风险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要将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推进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抓好12项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森林防火、冶金工贸等12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城镇燃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水利、电力、玻璃幕墙、老旧房屋、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铁路沿线等行业领域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制定出台眉山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定期排查制度,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重点对城市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燃气、供水、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监测监控和定期检测维护。

强化农业农村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农业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煤改气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

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公路路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水上交通“渡改桥”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人员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搬迁工程、安全生产专业救援能力建设工程、涉氨制冷防泄漏安全保护工程、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及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两关闭”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关闭退出后续工作。全面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国道351丹棱段隐患治理。

坚持过程管控。深入开展打三非、治三违、治三超活动,加强联合执法和暗访暗查,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司法监督和执行。

坚持部门联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类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五)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夯实到位。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财政投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改造进度。

深入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全力推进支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公众聚集场所投保安责险,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实行服务机构公示和信用评定制度。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人才库。落实安全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双公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和诚信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等制度,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在主流媒体上曝光。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经费。强化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或明确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监管人员。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进未达标企业开展建设,已达标企业持续改进提档升级工作。新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复评)50家。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成眉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加强矿山、消防、化工、公路交通、城建、燃气、水上搜救、电力、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工程”。坚持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实施“7+N”,开展安全社区、消防安全建设,新建成5个四川省安全社区。支持彭山区锦江乡、洪雅县槽渔滩镇等8个乡镇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建设。完成洪雅县瓦屋山旅游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启动推进东坡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推进青神县全域安全社区建设。

(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宣传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和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任前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强化公共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要充分发挥“微眉山”“眉山应急”以及各类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助力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眉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