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瑞峰镇2018年没有出国出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下降14.89%,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符合接待条件的公务接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峰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9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3.33.00%,主要用于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
附表: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7.9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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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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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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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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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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