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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防汛应急预案

  
日期:2018年04月08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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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请各村委会(社区)、镇属各单位联系实际认真执行。

附:《瑞峰镇防汛应急预案》

                                                              瑞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地质灾害是指山丘地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切实指导各村民委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区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经过批准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和科学制定预案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审批与修订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在本预案指导下就本区域内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编制出具体工作预案,其内容应该针对本区域内每一处可能发生的具体山洪地质灾害。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自然灾害

2.1.1河流水库分布情况

全镇有小二型水库(团兴水库、罗沟水库、车家沟水库、谭家沟水库)4座,岷江河流域10公里,石河堰64道,山塘126口,总蓄水量380万立方。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行政区划与人口

瑞峰镇位于青神县南面10公里,幅员面积45.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36公顷,辖6个村、49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5066户、14174人,行政区分别为青杠坪村、黄桷村、杨柳漕村、中岩村、尖山村、天池村、1个社区。

2.2.2经济情况

主要以种养殖为主,主产蔬菜、水果、稻谷等经济作物,河东三个村建有4万亩工业原料林竹木基地。

2.2.3经济发展预测

以“中岩寺、汉崖墓”明胜古迹和“尖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发展为依托,以游为主统筹城乡载体,建设“农旅融合.魅力瑞峰”。

2.3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及成因

2.3.1历史山洪地质灾害

有一般性的山体滑坡、崩塌灾害发生。

2.3.2山洪地质灾害成因及特点

瑞峰镇山洪地质灾害形成的首要原因是强降雨。大量的降雨在短时间直接形成山洪,冲击溪河两岸农田、房屋、基础设施;或侵蚀不稳定的山体、堆积体,造成山体、堆积体垮塌,形成泥石流,掳掠溪河两岸;或者使不稳定的山体和古滑坡产生滑动,损毁滑体上的农田、作物、房舍和其他基础设施,特别危急滑体上的群众生命安全。其次是人为因素是使山地灾害损失加重不可忽视的因素。少数地方,群众在建房时为了用水和生产的方便,将房屋建在临沟低洼处或临山临岩之下,三是水土流失、毁林垦植、交通建设等人为造成增加不稳定山体和古滑坡外界边界条件的活动。

本镇山洪地质灾害具有山高、沟窄、山洪集中特点。

2.4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现状

2.4.1防灾现状及存在问题

本镇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现状不容乐观。就防灾知识宣传而言,目前仅限于印发少于文件资料和在防洪工作会议上有比较好的宣传,但宣传的力度不大,效果也不明显。监测通信主要是依靠农户自己接到防洪办或地质灾害办的预报通知后,在广播上通知,时间长了,群众会产生麻痹大意思想,总认为灾害不一定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常抱侥幸心理。全镇所有滑坡灾害点都已建立起档案,全镇山洪防御工作由镇防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各部门、各村民应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防灾工作责任制。

全镇山洪地质灾害预防措施还有待完善和加强,要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要完善监测通信和预警系统;完善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解决落实好搬迁避灾村民工作等问题。

第三章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危险区和安全区基本情况

镇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划分出危险区和安全区,绘制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各危险村基本情况如下表。

各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所属区域

危险区名称

危险区详细位置

危害情况

风险情况

瑞峰镇

团兴水库

青杠坪村

垮堤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谭家沟水库

尖山村

垮堤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车家沟水库

黄桷村

垮堤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罗沟水库

杨柳漕村

垮堤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两岔河涉及尖山2、3、4、6、7、8组

山洪、滑坡、崩塌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两岔河涉及天池1、2、3、4、5、6、7、8

山洪、滑坡、崩塌、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中岩村2、3、4、6、7组

山洪、滑坡、崩塌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思蒙河堤、晒网坝自然河堤

青杠坪村

垮堤威胁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瑞峰渡口

社区

船上乘客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岷江河堤

社区

洪灾

危及人员安全

瑞峰镇

岷江河堤

黄桷村2组

洪灾

危及人员安全

第四章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了防汛指挥部,同时也成立了2个应急抢险队和以各村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洪度汛工作组、应急抢险队。

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部任职

姓名

职务

手机

组 长

余亚非

镇 长

13890388880

副组长

陈 勇

人大主席

13990304738

吴 颖

党委副书记

18228166966

漆李莉

党委副书记

18228112781

张 斌

副镇长

13990384726

朱 峰

副镇长

15892839692

刘 影

党委委员

13608167623

成 员

陈惠

财政所所长

15283787708

段 飞

党政办工作人员

15196442458

刘永华

民政办主任

13990347102

张 恒

瑞峰供电所所长

13608166070

梁 兰

水利站工作人员

13808163911

王勤义

天池小学校校长

13990363551

姚志文

瑞峰小学校校长

13679652195

周茂樑

国土站站长

13890313521

姜 虹

建管所所长

13378365309

邓 勇

瑞峰渡口管船员

15984321210

刘友洪

林业站站长

18990393089

张 桦

农经站站长

13734908255

4.2 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在县防汛办的指挥下,开展好监测、信息传递、转移安置、调度及有关保障工作。

监测组:由水利站、国土站组成,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附人员名单:梁兰、周茂樑

信息组:由党政办、水利站、国土站组成,负责对县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附人员名单:段飞、梁兰、周茂樑

转移组:由人武部、民政办、安办(交管站)组成,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负责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附人员名单:张斌、刘永华、谭玉昌、雷英杰

调度组:由人武部、交警、渡管所、水利站、民政办组成,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保险理赔与处理等。附人员名单:张斌、谭玉昌、梁兰、刘永华、雷英杰

保障组:由财政所、镇医院、国土站、建管所、民政办、农技服务中心组成,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附人员名单:陈惠、王怀忠、周茂樑、姜虹、刘永华、张桦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附人员名单:徐智

4.2.2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防汛各小组其它人员及联系方式:

小组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成员名单

水管站

梁 兰

13808163911

国土站

周茂樑

13890313521

青杠坪村

毛树全

13890346851

胡同幼、陈丽英、黄月枝

黄桷村

王晓莉

13990387585

张启华、杨建新、罗秀容、孙丽芬

杨柳漕村

吴永福

15283778895

宋 亮、杜生云、易秀玲

中岩村

雷智勇

15984343181

朱明全、汤国富、莫桂华

尖山村

方国军

13688247586

任正春、胡丁文、童丽容

天池村

吴 勤

13548221037

胡吉友、张泽凤、吴亚英

社 区

陈学东

13990316712

陈 欣、马永吉、张慧娟

第五章监测预警

5.1山洪地质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5.1.1雨情临界值的确定

根据镇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的降雨情况、暴雨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确定在前期降雨量超过30mm时,12小时降雨临界值为50mm,前期降雨量小余30mm时,12小时降雨临界值为70mm。

5.1.2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根据镇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监测记载情况,镇山洪地质灾害水位临界值暂无法确定,待观测网健全,资料记载收集达一定程度,可以确定时再行确定。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监测镇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的重要天气消息,监测人员要做好相关的思想和物质准备,熟悉雨量、水情临界值。在雨量、水情接近临界值时要加强监测,特别是对危险区内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发现并报告,以便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情况通知各组做好应急准备。监测人员可以就近选择确定,以简易监测和群测群防为主,对特别重要的场镇、水库、山塘、闸坝等危险区的监测可以根据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以及范围,随时加强监测。

5.3预警预报

5.3.1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密切注意天气变化。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地质灾害,镇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信息组要立即向下游村社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滑坡、泥石流征兆时,领导小组信息组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滑坡、泥石流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山塘等发生溃决险情时,领导小组信息组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3.2防汛预警的等级划分

(一)“三级防洪预警”

1、进入“三级防洪预警”的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进入)。

我镇日平均降雨量达到30—50毫米,局部出现内涝;

斗渠、分斗渠出现洪水接近平渠或轻微翻埂。

(二)“二级防洪预警”

1、进入“二级防洪抢险”的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进入)。

我镇日平均降雨量大于50—70毫米以上;

重点地段超过警戒水位或轻微翻埂;

区域内继续降雨。

(三)“一级防洪预警”

1、进入“一级防洪抢险方案”的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进入)。

我镇日平均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重点地段多处出现险情;

斗渠、分斗渠、普遍翻埂,并且低槽沟形成河流。

5.3.3预警发布及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当接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办地质灾害、防洪信息时要在镇广播站及时播出,并迅速通知各村防灾领导小组组长。各村防汛负责人通过高音喇叭、敲锣、手摇报警器等通知群众转移,预警信号为:连续敲锣2分钟停一分钟;高音喇叭喊话通知,手摇报警器警报声通知。同时镇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办将在短时间内向上报告。

实施“三级防洪预警”,由镇防洪指挥部直接领导,村防洪小组实施防洪抢险工作。

实施“二级防洪预警”由镇防洪指挥部领导、组织、指挥防洪抢险工作。

实施“一级防洪预警”由县防洪指挥部指挥、镇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六章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原则

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2转移路线和地点

转移路线和地点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能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必须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6.3转移安置方式

因每一个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人员不同,所处条件不一,各村社要针对每一个隐患点,灵活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最重要的是要切合该隐患点安置人员和安置条件的具体实际。当交通、通讯中断时,各村、社要制定并督促村社制定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做好在没有外援条件下防御自救的思想、措施和物质准备。

6.4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安置是特定条件下的非常任务,必须按照安排无条件不折不扣完成好。因此,山洪地质灾害安置转移工作由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镇、村、社干部层层包干负责。各相关部门、各镇、村、社及其责任人必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坚决执行。同时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现场的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被转移安置的群众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大局。对于在转移安置工作中不服从命令、延误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不服从转移安置安排的少数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人员可以强制转移安置。对于其中阻碍转移安置工作正常进行的极端分子,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防洪度汛抢险物资及联系方式

物资类别

数量

存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照明设备

20套

镇政府办

徐 智

13778831710

救生衣

150套

镇政府办

谭玉昌

13990376301

雨披

20件

镇政府办

徐 智

13778831710

抢险船只

3只

上渡口:瑞峰2号

陈永强

13778833766

中渡口:青渡5号

邓 勇

15984321210

下渡口:志安2号

杨志安

13990389764

抢险车辆

3辆

货车:川L63262

朱明全

13890327992

货车:川Z3815390

魏建如

15984302798

面包车:川Zb5365

徐 杰

13198363190

7.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方案

镇上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定员定岗,责任到人严格值班纪律和情况汇报制度,针对重点防御点,派专人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测,组建快速反应抢险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组织临时救护人员准备开展现场救护,制定撤离路线。一旦有险情,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及时确定并组织实施临时抢险方案。镇上将各村防御救灾抢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7.3抢险、救灾

7.3.1水库、山坪塘、思蒙河堤抢险岗位 负责人:梁兰

抢护的原则概括为“导渗,控制涌水滞砂,留有渗水出路,溢洪排水等”。一般均在背水坡附近出险处,采用反滤导渗,控制涌水滞砂,给渗水留下出路。

可采用反滤围井法;减压减围井法;透水压渗合法。

7.3.2山体滑坡抢险岗位 负责人:周茂樑

滑坡常用的抢护方法是:固脚阻滑;导渗、滤水支撑;滤水还坡;临水截留。

7.3.3 裂缝抢险岗位 负责人:周茂樑、梁兰

缝宽小于25px,缝深1m以内,经观察裂缝基本稳定时,用干细砂壤土从裂缝填入,并以插条塞实,至堤、坝面再沿缝筑小埂。裂缝宽大于25px以上,深度在1m以上的,沿缝开挖,槽宽以便于施工为度,槽深以不见缝为止,然后填与堤、坝相同土料,逐层夯实。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检查是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第一道关口,是做好一年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镇所在地各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在每年3月底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对发现的问题,不论多小多大,都要及时处理,把隐患及时消除,预防问题复杂化,避免后期管理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同时,对可能引起山洪地质灾害的工程、区域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纪律。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的主要和重要内容,各单位、各村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广泛的反复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参与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良好局面。各单位、各村还要组织乡镇、村、社干部群众学习本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镇政府应组织村社干部群众针对每一个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居民熟悉危险区域、安全区域,熟悉灾害知识,了解预防措施,牢记转移路线和安置方案,要使群众在灾害发生时能做到不惧怕、不慌张,沉着应对,按照预案进行有效防御。

为保证本预案能严格执行,加强干部群众按照预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纪律性,同时检验本预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可行性,以便对本预案进行补充和完善,每年由镇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人员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演练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由镇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8.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

8.3.1执行职责纪律

各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恪尽职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负责人、村两委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指挥防灾救灾。对于那些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不服从命令、贻误战机,影响防灾救灾工作全局的,由镇纪委调查并上报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2紧急转移纪律

紧急转移是在灾害降临时减少灾害损失的避险行为,紧急转移的命令必须传达及时、准确,转移工作必须按照原则严格执行。对于那些传达转移命令不及时,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人员伤亡,在转移过程中不顾群众安全和利益,临阵脱逃的工作人员和责任人,由纪委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3灾民安置纪律

灾民安置事关稳定大局,必须严格按照政策和预案进行。对于那些在灾民安置工作中违背政策、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工作人员和责任人,由纪委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不听从安置安排的少数群众和阻碍安置工作的极端分子,由公安机关强制安置;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附件1:乡(镇)防汛值班制度

一、镇防洪值班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止,每天24小时值班;

二、每班必须保持三人以上;

三、值班电话及反映情况要有记录,记录人必须签名;

四、值班过程中遇到各情况需及时首先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五、交班时间是上午9:30,由上一班组长把值班情况和上级领导的安排以及值班室钥匙交给下一班组长;

六、要注意值班室卫生,每班应把值班室卫生整理再交下一班;

七、值班人员加强防洪安全值班制度,缺岗、脱岗造成重大事故,将按照党纪、政纪及法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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