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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四个当天”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03日  来源: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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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龙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落实“四个当天”工作相关制度的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整治党员干部慵懒散浮拖问题,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监督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412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将《西龙镇落实“四个当天”工作制度》、《西龙镇“四个当天”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和《西龙镇“四个当天”工作干部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龙镇委员会

2015110

西龙镇落实“四个当天”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聚精会神抓党建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决定》,全面推行“四个当天”制度要求,坚决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以优良的作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在推进工作和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快速反应、雷厉风行、勇于担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制度上治理“慵懒散浮拖”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二、工作内容

(一)日常工作,当天事当天毕,案无积卷、事不过夜。

   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中途溜号。

2. 每天上班时及时梳理当天应完成的本职工作,下班前查看有无急需当天处理事项。

3. 当天须报送的材料,必须在当天完成报送,如遇特殊事由,须征得对方同意。

   4. 行政执法案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结,若遇特殊事由不能完结的,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延期。

   5. 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应该检查结束当天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上报。需要处理的,应当即汇报;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即按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汇报。

(二)群众办事,当天接当天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

1.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2. 群众办事时,接待的干部职工要承担直接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属于责任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引导办理。

3. 对群众咨询的事项,承办人应一次性解答清楚;对需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资料内容。

4. 对群众办理的事项,资料齐备符合法定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5. 对于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即做好记录,当天受理,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处理;若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处理的,须说明理由,并当天向举报反映人说明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即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三)上级交办,当天领当天动,重在执行、及时回复。

1. 领受上级交办任务的部门,当天须对办理事项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办理人员和办理时限。

3. 接受任务后,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能够按期完成。

4. 承办人在工作办理中,如出现影响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5. 增强效率意识,及时回复、按时反馈工作办理进程和结果。

6. 对上级交办的事项,确有困难的,应提前或及时向上级汇报,征得支持或谅解。

(四)同级协作,当天应当天办,不推不诿,快速主动。

1. 镇属各部门需要工作协作配合,能够当天处理的,应在当天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须征得相关领导同意。

2. 对于其他单位要求协作配合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当即接受,按要求进行办理;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应当即进行请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说明情况。

3. 对于工作协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应当即向协作单位进行沟通联系。

三、监督考核

各党政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四个当天”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镇纪委对“四个当天”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不认真执行“四个当天”制度的部门和人员,镇纪委将进行约谈;对严重违反“四个当天”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西龙镇“四个当天”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工作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落实“四个当天”要求,彻底整治“庸懒散浮拖”现象,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台账管理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主动作为创一流”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个人,做到每周有安排、每天抓落实,根治不作为、慢作为,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全面推进“四个当天”有效落实。

二、工作目标

实现长期性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督促、有落实,日常性工作当天事当天毕,群众办事当天接当天处,上级交办当天领当天动,同级协调当天应当天办。

三、台账类别

建立周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办理过程全程跟踪、办事留痕,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进程清楚。

四、台账内容

台账内容包括年度工作任务、上级批示、交办事项、每月重点工作、每周日常工作等;台账项目包括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办理结果等;台账记录应及时、详实、具体、准确。

五、台账管理

(一)台账编制。由镇党政办负责台账的编制、发放和收集工作。建立工作台周报制度,全体镇干部于每周五(节假日顺延),将填写好的本周工作台账表明细和汇总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二)台账落实。每周一的干部例会上通报上周“四个当天”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改正。

(三)台账跟踪。镇纪委牵头对工作台账实行,按月进行收集登记,按月度进行督查督办。

六、台账督查

台账的跟踪督办、监督检查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对未及时建立和未按要求记载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进展缓慢的事项,提醒把握进度;未执行台账管理制度被上级督查通报的,视为“庸懒散浮拖”行为,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台账运用

工作台账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台账方式

每月各部门统一将台账纸质材料移交镇党政办存档。

西龙镇“四个当天”工作干部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事假、病假一天以内口头向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请假,说明请假时间、事由,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二)一天以上病事假必须书面请假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审查,并告知党政办公室,三天以上病事假同时报书记、镇长审查。

(三)副职领导事假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公室;书记、镇长有事外出需短信汇报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四)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年内不得享受休假。若在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规定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

(五)特殊情况年底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二、工作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镇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00上班,下午5:30下班,下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迟到一次扣年终目标考核分0.3分,罚款20元;旷工(含迟到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情况)一天扣1分,罚款40元。凡是2次以上不按时上下班者,由分管领导告诫,年内被告诫2次以上者,视为违反工作制度,扣2分,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一年内旷工15天以上的,扣30分,扣发金额年底由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处理方案。

(二)村干部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上午9:00上班,下午5:00下班。村干部离村3天以上的需向镇党委报告,离村1周以上的需具备书面请假报告。

(三)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凡擅离工作岗位,经镇纪委查实的,每发生一次,扣0.3分,罚款20元。

(四)会议纪律。交头接耳、喧哗,被点名一次罚款20元,累计三次扣除年底目标考核分1分;迟到一次罚款20元,累计三次扣除年底目标考核分1分。

(五)镇纪委不定期抽查,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对干部上下班和会议出勤情况以及村干坐班情况进行每周通报一次。

(六)干部不得上班时间打牌、上网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聊天,炒股等,凡发现一次罚款20元,扣除年底目标考核分0.3分。

三、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作好值班记录,保证机关内部的安全。凡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每次罚款20元。

(二)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事务;遇紧急情况和职权以外的事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代班,若遇特殊情况需代班,向组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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