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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年02月20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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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5月8日至7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讲政治的高度抓落实,精心安排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我局把落实市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8月30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局党组书记就巡察整改提出工作要求。9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全体班子成员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找问题、抓整改,形成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二是成立机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治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的整改格局。三是全面部署。9月2日—10日组织召开了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随后班子成员组织分管股室人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股室职能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全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整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明确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逐条分解,制定了《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责任分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把7个方面21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三是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整改时限,实行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有人管、有人抓,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三)精心统筹推进,注重整改实效。一是分类处理。结合反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部门、乡镇协调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二是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助推工作。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整改期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其他业务工作也得到了长足进展,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得以充分体现。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的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2016年5月27日,以干部大会召开“两学一做”动员部署会,重温入党誓词;2017年1月19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讨论党员转正事宜、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测评问题。

整改情况:深刻吸取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通过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增强了党员干部组织性和纪律性。二是各党支部落实了专人负责党组织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制发了《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2016年至2018年,司法局党组组织生活会与业务工作会混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混开;2018年2月1日,四季度工作例会和局党组会议混开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混开现象。一是完善制度。2018年5月我局党组制发了包括《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在内12项规章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所讨论的事项范围、参会人员等内容。二是认真研学。9月2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再次认真学习了《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三是严肃会议纪律。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每次会议由政治处据实记录,并负责管理并提供查询服务。(已经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按要求乡镇司法所需配备1名政法专编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而截止2019年5月24日,河坝子镇、高台乡、罗波乡、汉阳镇无司法助理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青神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协调县委编办和县委组织部对我局空编岗位进行招录。2019年招录2名司法助理员到汉阳、高台司法所工作。二是制发《关于推进局机关力量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通知》,根据基层司法所实际情况,选派5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下沉司法所,指导、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谋划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是根据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对减少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的岗位进行重新研究安排,确保调整后的基层司法所每所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汉阳司法所对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工作指导不力,如2016年至2018年,汉阳司法所个案调解卷宗仅8件(均为汉阳司法所调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指导。6月27日组织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加了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汪世荣以“着力推进调解文化建设、提升公众对调解的认同”为主题的培训。7月2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就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培训。二是各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截至目前,黑龙、南城、瑞峰等乡镇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2019年5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检查高台司法所,发现2016年至2018年个案调解卷宗档案缺少9件。经高台司法所清理,缺少9件情况为傅塘村存放6本、百家池村存放1本、县司法局基层股存放2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台司法所立即组织清查,于5月24日将9本缺少的个案调解卷宗分类整理后,存放于高台司法所档案室。局促进股牵头制定了《人民调解卷宗管理指导意见》,印发各司法所参照执行;三加强督导。9月23日—10月10日,局领导带队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2019年三季度开始,局促进股坚持每季度到司法所实地督导一次人民调解工作和案件卷宗存放情况。四是进一步规范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格式、内容,严格按照《个案补贴认定标准》来审核卷宗。(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无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一。二是根据《2019年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精神,制定《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局领导班子参加了省委和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局领导班子每周组织集中学习教育1次,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5次。(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针对对行业重大舆情管控、社会风险缺乏定期研判机制;对可能造成重大舆情的特殊事件没有进行重大负面舆情及社会风险的专题研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青神县司法局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方案》。经排查,南城镇大兴村155户村民土地流转纠纷涉及面广、矛盾复杂,针对此纠纷我局于10月9日组织召开了三季度社会风险研判工作会,提出了解决此矛盾纠纷的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二是制发了《青神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舆情管控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办公室及各股室的舆情管控职责。三是律师工作股加强对所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10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培训会,学习了政治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并对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进行了社会风险研判分析,经过排查分析,三季度未发现影响社会稳定或舆情的情况。四是促进股牵头每月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风险研判,并形成研判报告。五是由社区矫正股牵头对特殊人群进行风险研判评估。(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针对县司法局党组未按中层干部选拔文件要求,对中层干部进行竞争上岗,直接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2017年12月调整中层干部,无正式任免职发文通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学了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发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局中层干部选拔的条件和程序。二是按程序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0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十余名同志进行了竞职演讲,通过民主测评选拔了10名中层干部。(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针对2017年3名入党积极分子未填写或只填写了一次考察培养经过情况。2018年12月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入发展对象前,支委会未讨论,也未听取培养人、党员、群众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完善了3名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材料。三是党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指导培养人详实记录考察培养对象的培养经过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司法局党组对所属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截止2019年4月底,青神县律师行业未设立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组设置的相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设立了中共青神县律师联合支部委员会,并于6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二是局党总支指导该党支部建立了智慧党建工作平台并按时上传工作信息。三是局党组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9月20日,司法局党组班子到江洋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联合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座谈会上,局党组班子成员就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月1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到律师联合党支部和法律工作者党支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题讲了一堂生动的主题党课。五是10月20日,律师联合党支部党员同志参加了眉山市律师协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和支部书记轮训活动。(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针对按照县政府2018年与市政府签订的《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2018年青神县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截至2019年5月,此两项工作仍在筹备阶段,司法局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对重点工作研判不够,缺乏措施,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6日,在青神县行政审批局三楼正式建成青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接待服务窗口。二是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于9月26日正式建成青神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已完成整改)

12、针对2017年、2018年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台账内容基本一致,排查及整改措施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排查2018年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整改。二是建立《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针对司法局党组对职工管理不严,一名党员职工存在长期请假或不假不到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单位部分规章制度和制发了《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差异化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每月对上月的请休假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同志进行谈话。9月20日,局党组书记、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局政治处主任集体约谈了长期请假或不假不到的同志。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上班签到制度,对未按时签到的人员进行督导,每月对签到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加强督查。9月2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与政治处一起对全局上下班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就督查结果在全局进行了通报。9月26日,局政治处主任约谈了部分被通报股室工作人员。10月17日,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局上下班情况进行了督查,全局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良好。(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4、针对2017年,司法局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中,仅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风险等级评估为二级,其余岗位的风险等级均评估为三级。其中,将风险等级高的局长及负责财务、公章、警车、密件管理的行政办公室等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评估为三级低风险,未认真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情况,政治处牵头组织对单位岗位职责及风险点重新进行了梳理,对涉及财务、公章、警车、密件、特殊人群管理和律师、法律工作者监督管理等股室岗位的风险点重新梳理定级。二是建立《青神县司法局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对新选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省、市、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近期,组织观看了《蒙尘的初心》、《公款大挪移》等警示教育片。(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5、针对部分财务原始凭证无经办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注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司法局财务报账签字流程,并制定《青神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股室执行。二是根据报账签字流程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请相关人员完善了审批签字手续。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对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实行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确保不漏签。四是加强督查,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半年对前半年的财务,特别是签字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制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6、针对收到职工交纳的伙食费后,记账凭证未附职工缴费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司法局现金收缴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根据现金缴存制度规定,完善手续,将缴费明细附在凭证后。三是加强督查,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半年对前半年的财务,特别是现金管理进行检查,形成制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7、针对未按规定及时将收取职工的伙食费存入单位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司法局现金收缴制度,规范现金管理,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制度执行。二是根据现金缴存制度规定,及时缴存现金,将缴费明细附在凭证后。三是加强督查,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半年对前半年的财务,特别是现金管理进行检查,形成制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8、针对将收取的机关住宿区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用于冲抵县司法局当年电费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因。过去,一直由司法局代收机关住宿区住户的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住户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小区维修维护费等支出;二是财务在做账时,为了一时方便,将代收的物业管理费全部用于了电费;三是从2019年开始,不再代收物业管理费;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务管理规范化资料汇编》,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9、针对部分干部请休假期间领取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责令相关人员如数退回差旅费,并存回县支付中心账户。二是修改完善并下发了《青神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实报实销制,对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手续、报销细节做了详细规定。三是6月13日-14日,在县委巡察组巡察的基础上,组织政治处和财务人员对2016年-2018年的差旅费进行比对核查,除整改签收单上人员外,没有发现有人员请休假期间领取了差旅费。四是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建立联审制度,层层把关。与政治处做好对接,准确掌握干部职工请休假情况,把好关口。五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半年对前半年的差旅费进行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10月29日-30日,政治处和财务人员再次对2018年7月-12月的差旅费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了4名干部有请休假期间填报差旅费现象,涉及金额750元,已通知相关人员在10月31日如数退回,并于10月31日存入了县支付中心账户。(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0、针对司法局内部未建立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青神县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机构、职能及资产分类,清理了资产管理和处置流程,提出资产管理的纪律要求。二是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1、针对司法局部分职工将办公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家中,3名已调离或退休的职工领用的笔记本电脑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于6月17日前将电脑退回司法局,现存放于办公室档案柜。二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在职人员将办公笔记本电脑存放在办公室。(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2、针对2006年司法局向青城镇、南城镇、西龙镇、黑龙镇和罗波乡5个司法所分别配备1辆摩托车,其中罗波乡司法所摩托车约10年前被盗,其余4辆摩托车已到报废年限,没有交回报废。2018年12月26日党组会讨论了5辆摩托车报废事宜,截止2019年5月28日,县司法局未完善摩托车报废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任成员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整改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二是专门组织召开职工会议对摩托车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对涉及的司法所和相关知情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四是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原青城镇和原黑龙镇的2辆摩托车于12月31日前按照资产报废程序,完善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对于丢失和被盗的3辆摩托车,因均已到所在派出所报案,按程序处置。对西龙司法所、原河坝子司法所、罗波乡司法所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讨。(已整改)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23、针对2016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眉山、2018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县委分别印发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县司法局党组作为责任单位未就县委对照整改方案中“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党员队伍建设存在差距”以及“与‘司法掮客’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包庇毒贩”等问题未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照我局工作实际,查找了工作制度规定不到位、选人程序不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查找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并形成整改报告。二是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问题,对照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了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干预司法公正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司法掮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三是签订了不参与“司法掮客”活动承诺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不参与“司法掮客”活动承诺书》。(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巩固巡察成果,以最实的工作作风抓落实,持续深化成效

(一)杜绝反弹,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对已整改完成的,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坚持力度不减,对初见成效的,紧盯不放,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

(二)举一反三,确保制度到位。注重治本,以整改为契机,围绕部门权力清单,对司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健全规章制度。注重落实,领导带头严守制度,加强群众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

(三)不忘初心,确保责任到位。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整改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一城三区、协调发展”区域发展格局谋划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811578);邮政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东街109号);电子邮箱(328510617@qq.com)。

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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