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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公证处关于恢复执业的公告

  
日期:2021年07月16日  来源: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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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公证业务事项,我处将于2021年7月19日起恢复公证执业。欢迎有公证业务办理需求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前来咨询办理。

办公地点:青神县一环路南段101号(青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8-38810777。

特此公告。

上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县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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