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青神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青府公〔2021〕3号

  
日期:2021年01月12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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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青神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青神县青竹街道蚕丛社区2、4、6组,面积合计1.6203公顷。其中农用地1.4498公顷,建设用地0.1705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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