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青神段)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青府公〔2022〕12号

  
日期:2022年09月26日  来源: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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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青神段)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该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青神县青竹街道新光村6、7、9组和村集体,柳溪村6、7、8组,兰沟村9、10组,程家嘴村4、5、6、7、8、9组和村集体,白塔村3、4、6、7组;瑞峰镇杨柳漕村1、2、3组,刘家场社区7、8、13组;罗波乡龙泉村6组;汉阳镇文新村4、5、6、7、8组;高台镇杨店村3、4、5组,富塘村3、4、8组,百家池村1、2、3、4组;白果乡五嘉坝村1、2组和村集体,三清寺村3、4组,虎渡社区2、3、4、9组和村集体,胡坝村1、2、3、6组,甘家沟村2、3、4、8、9、10组;面积合计206.4728公顷(具体地类数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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