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3〕40号)和《眉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农劳办〔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 (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
1.四川省2016年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公示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青神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岗位、社保补贴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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