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申请

  
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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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金额

每吸纳一人,给予500元招工成本补贴。

(三)符合条件类型

1.新成长劳动力。指初次就业的16周岁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以在全国、全省社保库中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认定标准。

2.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数据库中最近一条经办记录为准,且必须在本次申请补贴的就业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处于有效状态。

3.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四)申请办理期限

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申请材料

1.申报补贴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流水;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承诺书;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六)办理要求

(1)用工企业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等资料;

(2)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申报,并在系统内关联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3)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

(七)办理流程

用工单位申请—就业审核—人社审批—结果反馈

(八)咨询和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30号、31号窗口

联系方式:028-38830415。

网上办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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