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6年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之就业困难人员篇

  
日期:2016年01月13日  来源:省人社厅  点击:[]
分享: 

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就业援助?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二、哪些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三、就业困难人员中残疾人员如何确定?

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是什么含义?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是指申请认定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五、个人怎么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个人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未设社区平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申请,并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残疾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六、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哪类人员?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这里包含两个条件,一是就业困难人员,二是其符合岗位要求。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优先安排。

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岗位;社区服务类岗位:包括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托老托幼、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主要形式?

灵活就业主要指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主要形式:一是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街头擦鞋、家庭日用品维修、废品回收、夜市摊点、车辆看管等;二是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包括:家政钟点工、儿童接送、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搬运送货、下水道疏通等;三是从事临时性劳务服务的。

九、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者公益性岗位安置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十、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需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未设社区平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指定开户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填写《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就业困难人员在异地灵活就业的,应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十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享受哪些政策?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需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费明细账(单)、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并填报《四川省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十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三、哪些属于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家庭。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为零就业家庭制定帮扶计划,与被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确定帮扶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被帮扶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对按规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应落实就业援助政策。

十四、怎么申请认定零就业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家庭成员中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成员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未建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就业帮扶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历、职业技能证明材料等,填报《四川省零就业家庭登记表》。

十五、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各地要促进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其就业,并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适当的岗位补贴。

上一条:四川省2016年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之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篇

下一条:四川省2016年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之高校毕业生就业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