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办理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三、受理条件
城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
四、应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申请职业介绍;
(二)县级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核实申请者有效身份;
(三)县级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根据求职者自身条件和求职意愿提供信息服务;
(四)县级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指导求职者正确填写《求职者登记表》,将求职者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时限:接到材料后即时即办
七、办理地点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就业局窗口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38862667
投诉电话:028—38860370
九、其它须知
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一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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