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青审报〔2017〕15 号

  
日期:2017年04月17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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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3月10日,对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校(以下简称南城小学)组织实施的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南城小学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6月24日以青发改〔2015〕120号文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教师周转房30套约1800m2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估算2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省级教师周转房建设补助资金120万元,不足部分由南门小学其他项目结余资金解决;建设地点在青神县南城镇南门小学校,建设工期10个月;项目业主为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校,项目责任人张健康。

招标核准意见:招标范围为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二)财政评审及工程变更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经青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5年9月7日以青财评〔2015〕106号文确认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2450932元(含暂列金89560.3元)。

该项目工程变更按程序进行了申报,经审批同意变更增加估算投资34965元。

(三)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地勘单位为四川宏泰同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价9000元(该工程分摊3852元);设计单位经业主2014年12月19日通过中介机构库抽取方式确定为四川省青神县吉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交(合同)价168000元(该工程分摊39200元);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单位为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价8000元;监理单位为乐山博鑫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价49800元;工程施工经业主2015年10月9日经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由江西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2083293元(其中暂列金额89560.30元),2015年10月27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计划2015年10月28日开工,2016年8月28日竣工,工期300天。

(四)项目实施情况。

工程实际于2015年10月28日开工,2016年4月21日竣工验收合格,提前完成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五)工程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收入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未设项目专户,纳入“南城小学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专户”管理和核算,按以支定收方式确认南城小学共收到教师周转房项目资金2232691.6元。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8日,南城小学总计列支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资金2232691.6 元,其中建安工程款1666632.60 元,零星工程款182560 元(新建围墙费131360元,临时厨房51200元),待摊投资费383499 元(可研编制费6600元,工程设计费39200元,土地测绘费(宗地)4000元,征地补偿款120000元,监理费49800元,造价咨询费8000元,勘察费3852元,配套费20844元,人防费34742元,基础检测费10000元,放线测绘费2400元,档案装订1635元,空气检测费4800元,节能检测费20600元,三通一平款44800元,防雷费5100元,完成规划手续测绘费4000元,审图费3126元)。

(六)工程项目投资审核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8日,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送审总投资2721024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239607.81 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2481416.16 元。其中:

1.送审建安工程投资2118253 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200710元(多计工程量审减179303.94元、规费税金计取不合规审减21406.06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1917543 元。

2. 送审零星工程投资217272元(新建围墙费164200元,临时厨房53072元),审计核减零星工程投资38897.84元(新建围墙费32743元,临时厨房6154.84元),审计确认零星工程投资178374.16元(新建围墙费131457元,临时厨房46917.16元)。

3.送审待摊投资385499元,审计确认待摊投资385499元(可研编制费6600元,工程设计费39200元,土地测绘费(宗地)4000元,征地补偿款120000元,监理费49800元,造价咨询费8000元,勘察费3852元,配套费20844元,人防费34742元,基础检测费10000元,放线测绘费2400元,档案装订1635元,空气检测费4800元,节能检测费20600元,三通一平款44800元,防雷费5100元,完成规划手续测绘费4000元,临时厨房设计费2000元,审图费312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南城小学组织实施的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基本遵守建设程序。提供的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基建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基建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建安工程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239607.81元建议予以核减。

由江西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2118253元 ,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200710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1917543元;由四川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围墙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164200元 ,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32743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131457元;由四川华夏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时厨房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53072元 ,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6154.81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46917.16元。三家施工单位共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9607.81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成南城小学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核减多计的建安工程投资239607.81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南城小学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核算,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二)南城小学已支付四川华夏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厨房工程款51200元,审计确认临时厨房工程款为46917.16元,建议南城小学及时追回多支付的临时厨房工程款4282.84元。

(三)建议南城小学应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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