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青神县审计局对青神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实施的青神县乡镇污水处理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两个标段)(以下简称乡镇污水处理项目)、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下简称节水灌溉项目)、青神县官厅水库灌区配套改造(第二批)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官厅水库项目)等3个项目的结算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的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青神县水利局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各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结算办理不实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提供农民工工资担保,未及时提供农民工工资担保,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结算价款办理不实(多计工程价款1017822元)。
(二)节水灌溉项目待摊费用支出不合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结算价款办理不实(多计工程价款23687元)。
(三)官厅水库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结算价款办理不实(多计工程价款6200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青神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结算办理不实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据实办理工程结算;对其余5个问题,责成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四、审计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已全部追回多计工程款1103512元。其余问题均已整改。
下一条:青神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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