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作者:罗亚君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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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总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一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1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二是非税收入解缴不及时。三是未及时将结转2年以上的政府性基金预算593.34万元作为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102.73万元未及时形成支付。二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6.27万元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三是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合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采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全县57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其中对1个部门进行全面现场审计;对32个单位进行疑点数据现场核查。同时,结合其它审计项目关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1个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实等。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是1个单位部分代管资金缴存不及时,收费和解缴票据不规范,账账不符;非税收入1万元未开具票据且未进行账务处理。二是1个单位罚没收入票据金额与账面金额不符;支出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等。三是1个单位收入支出账实不符。四是3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账务处理不及时。

(三)部门资产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及时。二是1个单位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37万元。三是1个县属国有企业受托代管的国有资产未有效发挥经济效益。四是1个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登记不规范。五是1个单位公车维修未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政府采购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严格按照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未及时对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行为进行处理。二是1个单位购买办公设备2.98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三是2个单位超配置标准采购办公设备。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县本级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情况。对1个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至2021年度粮食购销存、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粮油购销及轮换方面。存在提前支付粮油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等。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违规冲减营业费用;提前确认县级储备粮储存补贴收入;储备粮收购会计核算不及时等。三是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项目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1.9万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等。

(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对青神县2019年至2021年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推动完成相关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家庭农场入库数量目标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土地流转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土地流转脱离监管;部分土地流转资格审查不力增加“非粮化”风险;个别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等问题。三是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方面。存在未有效遏制耕地减少趋势,土地整治促进粮食生产还有待加强等问题。四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相关部门工作不衔接,职能作用发挥不足;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五是资金分配管理与使用方面。存在政策资金执行中对种粮的支持力度较弱的问题。六是现代农业园区作用发挥方面。存在园区管理机构不明确,未形成有效发展机制;园区发展资金保障困难,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园区缺乏龙头企业带动或带动能力弱等问题。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2021年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17—2018年部分水利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滨河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二期、青神中学校整体搬迁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一是1个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二是4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方面。一是4个项目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二是2个项目未及时提交民工工资银行保函。三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追究环评单位违约责任。四是1个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前签订施工合同。

(三)投资控制方面。8个项目投资控制把控不严、结算办理不实,多计工程款。

(四)竣工决算办理方面。一是7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二是1个项目待摊费用支出不合规。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政策方面。一是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工作不到位。

(二)目标任务完成方面。一是项目调查摸底工作不实,导致114户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任务无法完成。二是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未完成。

(三)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二是督促不力导致部分土地流转承包方少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三是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未使用规范合同文本等。

(四)项目资金管理方面。71座农村公厕建设补助资金97.32万元支付进度缓慢。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在县本级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等方面反映。

七、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县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项目218个,其中政策措施落实审计22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9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13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27个、经济责任审计13个、其他审计34个。审计发现问题278个,问题金额1919.98万元。推动相关部门新建和修订内部管理制度4个,优化完善业务流程18个。

八、审计建议

(一)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持续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力。增强财力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支出进度。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推动和监管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二)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强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调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追踪问效。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监管,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规模,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相关规定。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应改尽改。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内部审计作用,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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