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关于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

青审报〔2017〕39号

  
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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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3年7月6日至2017年8月13日,对青神县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旅游局)组织实施的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旅游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招商合作情况。

2012年1月18日,县旅游局(简称甲方)与宁波衡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乙方负责 “红色西山”纪念景区项目和高铁青神站配套的公交客运站及其站前广场工程建设。由乙方在青神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青神县红色西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全权管理、经营和维护,期限20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2年9月19日以青发改〔2012〕199号《关于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确定项目名称为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65867.496㎡(248.8亩),建设用地面积45333.56㎡(68亩),总建筑面积8636.44㎡(建筑总占地面积3422.58㎡),其中:纪念馆1706㎡(占地853㎡),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管理用房2001.22㎡(占地1475.80㎡),门卫室21.6㎡(占地21.6㎡),公厕4所113.32㎡(占地113.32㎡),广场、雕塑等设施为雕塑广场2123.72㎡,市政工程17441.23㎡,西山红色主雕2118㎡,忠义广场437.44㎡、光辉之路1121.42㎡,宣誓广场1306㎡,环形车道10423.09㎡,人行道4354.58㎡,停车场6174㎡(大小停车位共125个)。估算投资7929.5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全额投资。建设地点为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6组。业主为青神县旅游局。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13年3月28日青发改以〔2013〕53号文《关于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一、项目名称为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项目(一期)。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市政广场区(面积49320平方米)、基地围墙(长2340米),基地道路(8米宽、长约1990米)、景区水渠(长560米),三、工程初步设计:该项目初步审查合格,可以指导施工图设计。四、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遵照各专业提出的审查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五、有关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善手续。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759.03万元。

2013年3月28日青发改以〔2013〕268号文《关于红色西山纪念景区市政项目和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项目合并修建》的批复,确定项目名称为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总用地面积165867.496㎡(248.8亩),建设用地面积45333.56㎡(68亩),总建筑面积8636.44㎡(建筑总占地面积3422.58㎡),其中:纪念馆1706㎡(占地853㎡),红色西山多功能教育中心4794.30㎡(占地958.86㎡),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管理用房2001.22㎡(占地1475.80㎡),门卫室21.60㎡(占地21.60㎡),公厕4所113.32㎡(占地113.32㎡),广场、雕塑、基地等设施有雕塑广场2123.72㎡,市政广场17441.23㎡,西山红色主雕2118.51㎡,忠义广场437.44㎡、光辉之路1121.42㎡,宣誓广场1306.97㎡,实践训练基地9120.81㎡,环形车道10423.㎡,人行道4354.㎡,停车场6174.28㎡(大小停车位共125个)。估算投资7929.5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建设地点为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6组。建设工期24个月,业主为青神县旅游局。

(三)财政评审及工程变更情况。

2013年4月28日,县财政评审中心以青财评审〔2013〕50号,确认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27412886元。

2015年12月8日,青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青府常定(2015)16-7号同意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变更增加工程估算306万元。2016年1月29日,工程变更经县财政评审中心以青财评审〔2016〕6号,确认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变更增加金额为2245639元。

(四)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青神县红色西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成化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6月5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26984976元。合同于2013年6月18日签订,合同约定工期300天。工程造价咨询通过中介机构库抽取,由四川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36000元。工程勘察由四川金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204000元。工程设计由四川井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3000000元。工程监理由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560000元。

2013年12月1日县旅游局(简称甲方)、宁波衡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神县红色西山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丙方)、青神县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丁方)签订了《“青神县红色西山纪念景区项目合作协议”终止协议》。甲方解除了对乙方的委托并收回了项目的所有授权,同日由青神县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重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五)工程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3年6月26日进场施工,2015年4月8日竣工验收。实际工期643天。工期延误因宁波衡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金不到位造成。

(六)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30日,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29722052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1316600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28405452元。审计机关聘请四川信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了跟踪审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旅游局组织实施的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基本遵守建设程序。提供的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基建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基建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建安工程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316600元,予以核减。

由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神县红色西山多功能基地市政一期工程,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9722052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1316600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28405452元。施工单位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16600元。以上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成县旅游局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核减多计的工程款1316600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旅游局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二)建议县旅游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红色西山景区场地、绿化的管护,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充分发挥景区的社会效益。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旅游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青神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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