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关于青神县青衣大道老河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青审报〔2017〕37号

  
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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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6月14日,对青神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组织实施的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国资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2015年3月30日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5〕50号文“关于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名称为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改造户数800户,改造面积5209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20828.19万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3915.29万元,新建安置房225户,占地7亩,安置房面积约2.8万平方米;估算投资5500万元,货币安置575户,面积36400平方米,估算投资13955.72;安置房采取异地建设方式;资金来源为省开行申请中长期贷款15400万元,县财政解决5428.19万元;建设地点为青神县青城镇;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业主为县国资公司。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二)财政评审及工程变更情况。

1.工程财评情况。

2015年5月19日,县财政评审中心以青财评〔2015〕58号,确认青神县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46783940元。

2.工程变更情况。

该项目根据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变更会议纪要,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变更增加工程估算投资1169240元在工程暂列金中列支。

(三)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青神县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县国资公司,通过公开比选由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6月25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施工开标,因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此次招标失败;2015年7月1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只有1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次招标流标;2015年8月20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次开标,由四川润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395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1955230.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449520元),合同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约定工期300日历天。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由四川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合同价90000元(其中二次预算增加10000元);工程设计经公开招标由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796240元(其中二次设计增加40000元)。工程监理经公开招标由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710000元。

(四)工程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5年10月3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工期延误近100天,其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电力、天然气、广电等分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滞后,二是施工期间相关单位与总包单位交叉施工,造成项目电梯停电、停水及施工场地被占据,施工总包单位整体施工进度受到阻碍,导致项目整体工期延误。

(五)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9日,青神县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收入共计36143994元,其中:县财政拨县国资公司35650250元(根据青府定(2015)289号拨20000000元、(2016)144号拨15000000元),县财政根据青府定(2014)464号拨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3744元。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9日,县国资公司和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34142694元,其中:县国资公司支付33648950元(房建工程款31600000元,自来水入户安装费444450元,天然气入户安装费1300500元,监理费142000元,评估费150000元,专项审计费12000元);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493744元(勘察设计费453744元,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40000元)。

(六)工程项目投资审核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9日,青神县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送审总投资46777169元,审计核减工程总投资3939295元,审计确认工程总投资42837874元,其中:

1.送审建安工程投资41983674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3939295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38044379元。

2.送审待摊投资4753495元,审计确认待摊投资4753495元(勘察设计费796240元,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90000元,监理费710000元,测绘费6400元,广电网络安装费178500元,自来水入户安装费898300元,二次供水设施费198647元,天然气入户安装费1332881元,桩基检测费117495元,沉降观测费39000元,防雷检测费20000元,节能材料检测费22000元,室内空气检测费48000元,水电检测费12000元,燃气报警装置费45900元,土地和房屋测绘费76132元,评估费150000元,资本金专项审计费12000元)。

审计机关聘请四川鸿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国资公司组织实施的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遵守建设程序。提供的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基建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基建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建安工程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3939295元,予以核减。

由四川润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41983674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3939295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38044379元,施工单位多计建安工程投资3939295元。以上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成县国资公司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核减多计的工程款3939295元。

四、审计建议

建议县国资公司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国资公司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青神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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