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18年12月26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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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青神县审计局对青神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的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12月16日以青发改〔2015〕300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4319平方米,包含看守所、拘留所、武警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6年8月16日以青发改〔2016〕221号文批准调整青神县监管中心项目有关事项: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由原4319平方米调整为4364.07平方米;其他事项仍按青发改〔2015〕300号文执行。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提供的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资料、财务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县公安局提供的基建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县公安局基本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建安投资1148192.00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青神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建安投资1148192.00元的问题,责令县公安局予以调减,并按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据实结算。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日,县公安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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