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年3月28日至11月30日,对杨传华同志任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杨传华同志和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杨传华同志任职情况。
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工作。牵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分管财务股、重推办。
(二)单位基本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为县人民政府下属职能序列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股、建设管理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财务统计股、党务办(信访维稳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内审股)、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属单位有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养护段、县渡管所、县重点交通项目推进办公室。2017年度基本户本年财政总收入7372521.66 元,上年结转19758151.82元,基本户财政总支出7456193.07元;2017年度专户本年财政总收入616161330元,专户财政总支出329191763.20元。截至审计时,县交通局局机关编制共计2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编人员21人,其中:行政17人、工勤4人。临聘人员岗位6名,实聘6人。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杨传华同志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职期间。重点审计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并对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审计调阅了与杨传华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会议记录等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了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就有关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受审计力量、审计手段限制,对审计实施方案中未作为本次审计内容和重点的事项及县交通局下属单位相关情况,审计机关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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