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生态环境局

关于青神县骏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9〕26号

  
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来源: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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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骏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老眉青路旁(青神县黑龙镇高墩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60万元,租赁青神县老眉青路旁已建厂房,面积约为1400m2,建设汽车维修区、钣金区、喷漆房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地面清洁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灌,禁止外排。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软管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维修粉尘(打磨粉尘)经干磨机后端自带粉尘收集袋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并对车辆加强管理,设置减速、禁止鸣笛等提示标志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桶装(或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桶装收集,交由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废零部件、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废旧蓄电池、废电子电器元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漆桶、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HW49)、废机油、废气油、隔油池废油污(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六)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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