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年12月06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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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 6日-2022年12月10日(5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程家嘴村

青神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新建护坡工程总长4879m,沿冲天槽两岸布置,其中左岸长2410m,右岸长2469m;

2、综合治理长度为3200m,疏浚长度3200m,河道疏浚上起虎渡溪规划排洪渠边墙末端(桩号SK0+000),下至思蒙河、冲天槽与岷江汇口(桩号SK3+200),对护岸起点至岷江汇口进行疏浚。

四川锦绣绿地环保有限公司

1.施工期

1.1土地资源保护措施:

①做好设计工作,减少工程占地范围;②合理选择与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节约用地;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要严格按照设计的占地范围施工,禁止超范围开挖;二要将施工废渣废料妥善处置,严禁向任何地方无序倾倒。

1.2水土保持措施:

①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批准的占地范围进行施工布置,采用合理的施工机械,尽量减少工程开挖面;②工程占地范围内表土层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的方式,待施工结束后将这些表层土作为覆土用于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的植被恢复;③保护好现有的树木,要求严格保护施工红线范围内的林木,尽量不砍或少砍。加强管理,不得砍伐施工红线范围以外的林木,施工结束之后,需就地补偿建设项目造成的植被破坏;④生产区迹地清理,由施工单位将地表以上构筑物全部清除,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基地进行绿化恢复。

1.3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要合理规划和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把永久占地控制在最合理、最小的范围内;二是减免污染控制,主要从施工设计和管理入手;②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③野生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宣贯教育;应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施工材料的乱堆乱放、施工垃圾的随意堆放处置。

1.4水生生物及鱼类保护措施:

①要求在施工方案中明确禁止将泥浆污水流入河体;严禁往河流倾倒弃方和生活垃圾,强化施工人员环境教育;②在进水口截流和排口围堰构筑时,严格限定围堰和桩基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电鱼和钓鱼,夜间禁止施工;杜绝施工废水不经过处理排入河道、工程弃渣违规排放;③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清空河道范围的剩余的建材、建筑垃圾等物料,尽量减少工程区内的施工痕迹。

1.5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

①分段施工,每一段施工完成后尽快回填土方,恢复原地貌;②尽量少占地的原则,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不得随意扩大;对于临时占地,竣工后要进行植被恢复工作;③施工时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覆盖塑料布等措施,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④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及时防护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在使之尽快恢复原状。

1.6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基坑废水经明渠进入集水井,再由水泵抽出排入干河儿;②施工机械冲洗水经简易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③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作为周边耕地农肥,不外排。

1.7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②施工工区段配备1台洒水设备,注意洒水降尘;③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一定湿度;④出入门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⑤从工地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

⑥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严禁超载,减少扬尘产生量;⑦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档,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⑧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合;⑨施工期内注意施工设备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⑩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禁止使用国Ⅲ及以下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1.8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路线应尽量避开人群积聚地区;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③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④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⑤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采用现代化设备。

1.9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疏浚产生的砂石清理出来后运至临时堆土场进行临时堆放,然后由(通过招标决定)砂石加工厂作为建筑原材料拉走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垃圾交由生活垃圾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③隔油沉淀池油污定期清掏,桶装收集后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2.0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新建护岸总长4879米,营运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本项目对水文情势无影响,且满足行洪要求,不会对冲天槽和岷江水环境造成影响;②对陆生生态的影响:项目施工区域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采取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对区域陆生生态造成影响较小;③工程涉及的地表水为冲天槽干河儿和岷江,工程河段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施工完毕后,将尽快恢复至原有水生生态环境,河道水文情势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不会对地表水水生动植物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运营期

2.1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产生。

2.2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3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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