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6年05月10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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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高台学校7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和青神县幼儿园新建幼儿园建设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6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青神县高台学校7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青神县高台乡麻柳街87号

青神县高台学校

青神县高台学校7人制足球场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拟新建7人制足球场约3000m2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青神县高台乡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

青神县幼儿园新建幼儿园建设项目

青神县青城镇子健路

青神县幼儿园

占地面积约11907平方米(约17.86亩),新建教学楼及活动用房、生活用房等共10691.75平方米,完成校门、运动场、文化设施、绿化、道路及其它附属建设,设备设施购置等,总投资2200万元。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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