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5年08月10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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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眉山牯牛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6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及措施

1

眉山牯牛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

眉山市青神县境内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兰店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②新建110kV同塔双回线路将110kV松竹线‘π’接入220kV牯牛山站(以下简称“松竹线π接入牯牛山110kV线路”);

③新建220kV牯牛山站~110kV兰店站110kV线路(以下简称“牯兰线”);

④完善与新建线路相配套的通讯光缆。

本次新建输电线路全部位于青神县管辖范围内

评价单位: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变压器油。兰店变电站:按照扩建规模建成后不增加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变压器油,由事故油池(兰店变电站18m3,利旧)收集后,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2、固废:项目营运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兰店变电站:按照扩建规模建成后不增加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3、噪声:通过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电磁环境:

(1)变电站

①电气设备应安装接地装置,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②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相同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③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他们在额定电压下,降低电晕放电。

(2)输电线路

①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集中敏感点。在与电力线路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设计中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③对于110kV输电线路而言,当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m;当线路通过居民区(规划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m。

④线路同塔双回架设段采用逆相序排列,降低线下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⑤在跨越居民房屋处,110kV输电线路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满足设计规范5m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可通过适当升高铁塔高度减少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或在高压输电线路与跨越房屋之间架设较低电压等级线路来屏蔽工频电磁场。同时,建设单位也应积极与跨房居民协商,尽可能征得其同意并签订协议,不允许其加高、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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