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岷江虎渡溪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日期:2016年04月15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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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省岷江虎渡溪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虎渡溪航电枢纽工程是岷江干流(彭山江口至乐山岷江三桥段)航电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六级,上接拟建的季时坝水电站,下接在建的汉阳水电站。虎渡溪坝址位于青神县县城下游约3.5km处,下游距乐山市约35km。地理座标为东经103°50′,北纬29°50′,左岸为瑞丰镇,右岸为南城镇,两岸均有公路与外界相通,交通极为便利。

本工程开发任务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城市水环境建设、防洪、供水,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本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方式,枢纽从左至右依次布置厂房坝段、左储门槽坝段、泄洪冲砂闸、右储门槽坝段、船闸、右岸非溢流坝段及库区左右岸防洪堤。水库正常蓄水位391.00m,相应库容3152万m3,电站装机容量3×21MW,设计引用流量996.6m3/s,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4739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927h。工程静态投资12.63亿元,施工总工期36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神金弘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睿

联系方式:18090360966    028-37118823

三、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06号

项目负责人:杨学

联系方式:028-64797879

传真:028-64797573

本次信息公示的主要目的

1、公众对本项目了解程度及所持态度;

2、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水、噪声、生态、社会环境等)意见;

3、公众对项目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看法;

4、公众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2、通过地方相关部门(水务、航运、环保、政府等)直接发表意见或建议;

3、以电话、传真的方式向环评机构发送意见或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8日)。

青神金弘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涛哥哥奶牛养殖第一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3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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