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青神县青城镇王坝村3组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改建市政道路,长约620米,其中建设路以北延伸线长约320米,宽24米;棚户区以北道路长约300米,宽1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连砂石换填、水泥稳定层铺筑、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设、人行道、路灯、绿化、给排水及电、气、视、讯等管线铺设,配套交通标识、路牌、环卫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用地面积14880平方米。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附近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泥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不外排。

2.废气:选用施工机械时,应选择新型环保型的设备,尽可能地减少烟气的排放;采用设立隔离围栏,建筑材料覆盖,及时回填,运输机械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方运往指定地方,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靠近敏感点路段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