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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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7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青神县力兴机械产业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工业集中区

青神县力兴机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920.10平方米,均为工业建设用地;规划总净用地面积69892.35平方米,包括4个地块(其中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4356.31平方米,2#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5704.43平方米,3#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20721.4平方米,4#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911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173.44平方米,建设厂房56栋及综合办公楼、配套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1#地块包括1栋配套用房、12栋厂房,建筑面积10251.12平方米;2#地块包括1栋配套用房、20栋厂房,建筑面积10571.68平方米;3#地块包括1栋综合办公楼、16栋厂房,建筑面积12843.32平方米;4#地块包括1栋综合办公楼、8栋厂房,建筑面积11507.32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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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通过对工地进行洒水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和用篷布临时堆场,限制大风天施工作业,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可以降低扬尘的产生。定期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进行车检,同时项目所在地地域开阔,空气流通,伴随着施工的结束,尾气污染随之结束。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房内入驻企业另行对项目进行申报,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入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入驻企业项目的专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要求,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必须实现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开挖、场地清洁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简易收集化粪池收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厂处理;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驻企业需单独对项目申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产生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施工期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和使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减少鸣笛、施工路段两侧加装施工围挡以及材料装卸时尽量轻拿轻放等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入驻企业只要严格执行项目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并通过日常的环保监督管理,项目营运期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施工期弃方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拆迁遗留建筑垃圾和不可回用的材料残渣等定期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处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固废和人员生活垃圾等;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固废由产污企业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作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禁止将有害物排向水体和公共场所。本环评建议引进企业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位置,对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统一收集和管理。危险固废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收集,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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