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7〕29号

  
日期:2017年09月15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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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工业开发区兴业路9号建设,项目总投资9691.1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厂房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新购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自动料仓、物流输送等,形成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年产各类机械传动零部件及产品9922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车间洗手废水,其中车间洗手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废钢材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刀具、不合格产品、废金属氧化物渣、废包装依托德恩精工二厂区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处置;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垃圾桶暂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切削液依托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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