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年05月21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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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7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新建青竹加油站

青神县眉青快速通道黑龙镇桥楼村四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7747.09㎡,新建站房324.94㎡,设有3DFF双层油罐4个,分别为30m³0#柴油储罐2个、30m³92#汽油储罐1个、30m³95#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为120m³,总储存能力为90m³,为三级加油站;设置2台四枪潜油泵型卡机联接加油机,2台双枪潜油泵型卡机联接加油机;硬化地面4955.59㎡,配置液位仪、油气回收系统、通气管等设备设施。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是扬尘和噪声。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加强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夜间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并采取洒水降尘,及时将土石方回填、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施工扬尘,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建设的结束,施工期影响即可消除。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主要为汽油卸车、储存、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的系统收集后,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

主要为员工及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固废

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清洗废液,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沾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四川省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含油抹布、手套等豁免混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资质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主要为主要为备用发电机、潜油泵、加油机(内含小型真空泵)和机动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

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项目

青神县青城镇机械大道1号

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9年,位于青神县青城镇机械大道1号,占地面积4282m2,购置各类不锈钢储酒罐、不锈钢水泵、自动洗瓶灌装一体机以及各类实验设备等,采用勾兑、灌装、包装等工艺,形成了年产配置白酒500吨的配置酒生产线。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

本项目属于补评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和环境纠纷,投入生产过程中从未被周边住户投诉,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营运期。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通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洗瓶废水经0.3m3的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回收利用,利用到设备上的残留配制酒很少时,再进行清洗,这时清洗废水污染物浓度会降到最低,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物料的运送、储存均在密闭的设备及容器内完成,无酒精的挥发,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勾兑过程中自然挥发的乙醇。项目通过在勾兑过程中乙醇产生点安装一个集气罩,产生的乙醇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通至楼顶排放,能够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及化验固废经收集后直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暂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先暂存于厂区门口,定期外卖;业主化验仅进行色度、吡唑测试以及人工品尝,无理化分析,理化分析相关的化验交由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因此不存在危险废物,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直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

年产4000吨铸件产品及机械加工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桂坪村桂花场镇

青神县马鞍山机械铸造厂

本项目厂区内总占地面积为3085.7平米,主要工艺包括造型制芯、熔铁、浇铸、抛丸、旧砂再生、机械加工等。生产的产品为各种机械用零配件,使用生铁为原材料进行铸造、机械加工等工序(不涉及喷漆、电镀工序),可实现年产4000t铸件产品的生产能力。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

本项目属于补评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和环境纠纷,投入生产过程中从未被周边住户投诉,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营运期。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员工洗手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最终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因此,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中频炉工序置于密闭车间操作,采用管道抽风,最终经静电除尘装置对产生的烟尘进行治理后,通过15m(并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现有建筑物3m以上)高的A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烟尘治理设备为密闭操作+静电除尘装置+15m高的A排气筒,处理后的烟尘排放量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未收集到的烟尘经重力沉降及地面清扫降尘。造型制芯工序、振动落砂工序、抛丸工序(先经过自带除尘器处理)、旧砂再生工序和浇筑工序的粉尘均通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B排气筒(15m高)实现有组织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能够达标排放。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铸造机械、空压机、抛丸打磨机械等设备以及配套设备的噪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铁屑和不合格产品回用熔化铸造;收集到的烟尘,中频炉的熔炼炉渣外售给建筑企业用于铺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及除尘装置收集的石英砂粉尘再生重复利用,最终不能再生回用的废砂用作农田施肥;含油废棉纱混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四川正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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