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年06月11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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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7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电杆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青神县南城镇白塔村

四川省用九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属技改项目,项目修建厂房1200平方米,购置钢模26套、行车4台、滚焊机一台,技改后产能为电杆10万根/a。总投资12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5.7万元,占总投资的29.75%。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期: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器械设备的噪声、施工固废,装修废气、装修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水等。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随之消除。

营运期:

1.废气治理:水泥储罐粉尘通过储罐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焊接烟气通过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能达到《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0mg/m3)中规定的限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原料堆场粉尘通过设置原料库,库内设喷淋装置,堆场进行硬化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输送粉尘在输送的过程中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施肥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环境无影响。

3.噪声治理: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值70~100dB(A)通过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后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离心混凝土回用于生产;焊渣定期清理后外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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