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年01月02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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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8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青神县海绵城市建设防洪排涝工程

眉山市青神县境内,范围东至岷江,南至污水处理厂,西至外南街、一环路南段、振兴路,北至兴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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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滨河水系景观打造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等;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12.51hm2。其中,道路工程为:新建滨江大道共3km,兴业路3km,杨坡儿街北街0.8km,改造盐关路620m,改造外东街200m;滨江景观带工程为:建设唤鱼公园,在防洪排涝水系岸线打造1300m、绿化面积264766m2等;城市建设防洪排涝工程为:护城河整治工程(含护城河上段截污干管1.7km、下段防洪堤岸2km);新建占地100亩的青绘湖、库容约16.3万m3,新建占地400亩青神湖、库容120万m3,并配置排涝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为: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红线内,对现处理规模为1万m3/d的污水处理工艺实施提标改造,并扩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厂外截污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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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①废水: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②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污染主要是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采取围墙封闭施工现场、围挡、定期对地面洒水、硬化路面、并合理布局。③噪声: 施工期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管理、明确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图等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④固废:施工期产生废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应全部及时外运处理。⑤生态: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弃渣处置、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弃土用于就地回填以及绿地和道路建设外,剩余土方运至指定地点。

营运期:①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污水处理厂设备噪声,通过加强道路管理、设备隔声减震等,污水厂厂界噪声预测最大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道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路面维护等措施,可减小噪声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

②废气:营运期道路工程通过加强管理,减小汽车尾气对沿线区域产生影响;污水处理厂臭气产生源等进行加盖,通过管道将臭气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气体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唤鱼公园工程卫生间恶臭通过定期及时清换垃卫生间垃圾、安装通风设备,可减缓恶臭气味。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③废水:公路两侧均设有排水沟,路面径流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污水处理厂、滨江景观工程主要产生生活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营运期过往车辆丢弃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砂粒、剩余污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栅渣、砂粒经压滤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青神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本项目污泥近期经脱水后运至砖厂作为建筑材料;滨江景观工程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残枝落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药包装瓶统一收集到密闭的容器内,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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