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1—2013年,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共建成4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3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2014年,一是完成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床位改造项目,改造床位112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完成民办养老床位项目,新增民办养老床位20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三是完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个(花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高台乡新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南城镇红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四是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县共0.4万人享受了每人每年3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015年,一是完成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床位改造项目,改造床位10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完成公办养老床位项目,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2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71%;三是完成民办养老床位项目,新增民办养老床位15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四是完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个(青城镇游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青城镇盐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西龙镇龙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五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940人项目,我县经过去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上级要求,今年经过公开竞争,县政府决定,由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为全县694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了集中或上门助浴、助医、助急、助洁、生活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016年,截止日前,一是完成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床位改造项目,改造床位15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完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城乡日间照料中心4个(青城镇盐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青城镇柳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汉阳镇上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汉阳镇向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三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940人项目已完成,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四是完成民办床位100张任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城乡低保工作
1.2016年,将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6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0元。
2.2014年,按照《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监察局关于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青民政〔2014〕34号)要求,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城乡低保清理复查工作,共入户调查核实城乡低保对象8260户10812人,覆盖面达到100%。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96户1685人(城市低保414户538人、农村低保882户1147人)。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主动退出247人,评议退出602人,死亡退出113人,领取社保退出191人,其他原因退出532人。2016年,按照《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监察局关于再次开展民政供养对象清理复查的通知》(青民政〔2016〕15号)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着力解决和改正低保五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范围内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进行清理复查。此次清理复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860户980人(其中:城市低保150户164人、农村低保684户790人、农村五保26户26人)。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建立了五保供养金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年封顶线救助分别提高到8000/人.年和20000元/人.年。
下一条:青民政〔2016〕87号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神县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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