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低保三措施兜底减贫

  
日期:2015年12月02日  作者:青民政宣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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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部门职能,青神县民政局三措施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力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

一、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和国家扶贫标准的提高,适时调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准提高到37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9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月。

二、加强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联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通过免费就业培训、提供公益性岗位、项目扶贫、产业帮扶等政策扶持,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和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帮扶工作,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三、加强低保兜底规范化管理。对不能通过产业扶贫等措施脱贫的重度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老龄贫困人员等特殊对象,通过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一批的作用,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尽快甩掉贫困户帽子。目前,已新增低保433户475人。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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